规章制度

西南财经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党支部党员组织生活会制度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19年04月01日 12:23      

为了加强党组织建设,増强党的战斗力,进一步提高党员的政治素质,加强党性修养,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依据学院党总支和研究生党支部工作实际,制定党员组织生活会制度。

一、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制度是党支部以交流思想、总结经验教训、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中心内容的重要的组织活动规则。这也是新时期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组织战斗力和凝聚力的重要保障。

二、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不允许有任何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的特殊党员。

三、组织生活会的主要内容包括:检查支部党员在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在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坚持党性原则,密切联系群众,遵纪守法、严格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以及上一次组织生活会所制定的改进意见和落实情况。

四、落实党员组织生活“三会一课”制度。党支部每个季度召开一次支部大会、每一个月召开一次支委会,一次党小组会,每学期上两次党课。

五、召开组织生活会前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1.根据工作情况或存在的主要问题,确定重点议题。

2.党员之间平等相待,坦诚相见,交换意见,沟通情况。

3.党组织征求部分党外群众意见和建议,并于会前在会上通报全体党员。

六、党员组织生活会的形式,可以采取支部大会的形式,也可以采取党小组会的形式。

七、党支部组织生活会,要大力发扬党的优良传统,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党员民主评议结果以书面形式报送学院党总支。在生活会上检查和反映出来的问题,要在党总支的指导下采取积极措施加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