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西南财经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大型学生活动消防安全应急预案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19年04月01日 12:09      

为了做好大型学生活动的消防工作,确保学院师生员工的人身生命财产安全,落实消防工作“以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基本原则,预防杜绝火灾事故,特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保障

成立马克思主义学院大型学生活动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总支书记和院长任组长,为第一责任人,马克思主义学院其他负责人、辅导员为组员。

二、事故防范制度

1.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每学期应至少召开一次会议,部署大型学生活动消防安全工作,在学期中要定期检查监督各部门工作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大型学生活动消防安全工作志愿队积极进行消防安全宣传,负责消防安全知识和技能的普及和培训;做好活动开展期间的检查工作,检查消防通道,保持通道畅通和应急照明、疏散指示的正常完好。

3.大型学生活动范围内不得吸烟、点蜡烛、燃放烟花爆竹,不得违规使用电源,从源头上杜绝火灾隐患。

三、火灾应急处理

1.若有火情发生,现场人员要沉着冷静,迅速打开活动场所各楼层所有大门,打开各个房间门和紧急疏散门,关闭所有电源开关。安全责任人根据起火方位判断正确疏散路线,引导人员迅速有序撤离火场。

2.火势较小时,在场人员应主动、迅速、果断的采取相应的扑救措施(如使用灭火器)防止火势的进一步扩大;同时向校保卫处报警(电话:87092110)并报告相关校领导。

3.火势较大,而现场又不能有效控制火情时,应立即向公安消防部门报警,报警电话:119(公安消防队),拨打119 向公安消防队报警时要准确地说明起火现场具体方位。

4.发生较小火情时:在场人员应根据火灾的类别采取相应的措施及时扑救,例如:电源线路着火,在没有切断电源的情况下应使用灭火器,切忌使用高压水消火栓,以免造成触电伤亡。在扑救火灾的同时,在不影响人身安全和安全逃生的情况下,还应尽快切断本区(室)的电源。密封条件较好的房间不要打开门窗,以防火势扩大。

5.发生较大火灾时:在组织扑救火灾的同时,应尽快查明火灾现场状况,如火情火势、物品及放置情况等。清除各种障碍,疏通各种通道,为消防部门的人员、设备进入现场扑救创造条件。并与车辆、医疗、物管部门联系,为伤员救治、物资供应管理作好准备。向119报火警后,须派专人在路口接应消防车进入火场,公安消防人员到场后,要有专门人员及时向公安消防指挥员介绍已查明的火场情况,如火情火势、燃烧物品的类别、有无人员被困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