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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财经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统一考试)复试细则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1年05月24日 15:13      

西南财经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统一考试)复试细则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1年05月24日 15:13 1288

为全面提高博士研究生教育质量和创新能力,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开、公正,现根据《 西南财经大学2021 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录取办法》的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一、组织管理

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复试、录取工作的具体组织和实施,对本单位复试录取的过程和结果负责,并负责受理考生申诉。成立复试和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博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并负责受理考生的申诉。

申诉电话:王老师 028-87092205

二、招生计划

本单位拟招生人数为5人(含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招生计划2个)。

最终招生录取计划根据学校实际下达计划为准。

三、复试

1.复试报到

报到时间:2021年5月30日中午12:30

报到地点:柳林校区颐德楼H座5楼506教室

考生报到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身份证、准考证。

2)《2021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导师考核表》以及相关附件材料。

3)符合《西南财经大学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考试科研加分规定》的科研成果,原件及复印件(若没有符合条件的科研成果可不提交)。提交科研成果的考生需签订《学术诚信承诺书》。

2.复试内容

包括专业考核、导师评价、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科研等。

1)专业考核:主要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方面, 并对考生进行外国语能力测试。面试满分100分。

2)导师评价:由考生所报考导师独立负责,应对考生进行综合评价,包括科研计划书、已发表论文、学术能力、培养潜质等。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查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学术道德等。考核结果不计总成绩,只评价合格与否。

4)科研:实行科研加分制。对具有高水平科研论文的考生,将根据《西南财经大学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考试科研加分规定》中关于科研的规定进行加分。

3.复试安排

复试时间:2021年5月30日13:30

复试地点:柳林校区颐德楼5楼教室(H501、H502、H503、H504),考生等候教室为H506。

复试程序规范,有现场记录、评语和成绩,复试全程录音录像。

复试程序

4个面试组,由5名专业面试专家和1名记录员组成,面试小组对面试结果负责。

面试程序

1考生自我介绍。

2)外语面试专家提问:考察其外语听说能力。

3)考生抽题,每名考生抽题回答不少于2个问题。

4)面试专家提问,考察其专业知识、研究能力和综合素质等。

5)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查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学术道德等。

6)每位面试专家独立评分,记录员根据专家评分计算算术平均分作为考生的专业面试成绩。

4.同等学力考生和取得硕士学位证书但未取得硕士毕业证书的考生须在复试阶段参加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硕士阶段的两门主干课程《马克思主义政治学》和《马克思主义经典文献导读》考核。每科满分 100 分。

加试时间:2021年6月1日上午8:30----11:30

加试地点:颐德楼H312

加试科目:《马克思主义政治学》

加试时间:2021年6月1日下午13:30-----16:30

加试地点:颐德楼H312

加试科目:《马克思主义经典文献导读》

5.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初试总分÷3)×60% +专业考核成绩(即面试成绩)×30%+导师评价成绩×10%+科研加分

四、科研

1、实行科研加分制。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应于复试前根据报考单位的要求提交科研成果原件和复印件;学院安排专人负责对科研成果进行审核,对科研成果等级进行评定。

2、加分条件

1).科研成果必须为学术论文;

2).必须与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3).必须为近 5 年内公开发表;

4).考生须为论文的第一作者。考生硕士期间指导教师为第一作者,考生为第二作者的,可以视为第一作者。

3.加分标准

考生可提供多篇具有代表性的论文作为加分项目,累计加分不超过 5 分。

加分分值参照《西南财经大学学术期刊等级分类目录(2018 版)》的规定分为以下四个级别。

五、录取

1.在合格生源中,依照考生的综合成绩按专业排序,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小数点后两位),初试总分较高的考生优先录取。综合成绩和初试总分均相同的情况下,专业考核成绩较高的考生优先录取。

2.严格控制录取结构。全脱产和在职攻读考生分别排序,分类录取,全校录取在职攻读考生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下达计划的15%;

3.专项计划单独排名,计划单列,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录取。

4.复试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录取: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

2)加试科目成绩未达到60分;

5.录取名单须经本单位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后上报学校。

6.本单位按照相关规定在学院网站进行信息公开,并做好录取的解释工作,对于考生的信访问题进行及时、妥善的答复。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附件: 博士研究生复试费缴费操作说明.pdf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1年5月20日